屏東縣陳姓男子颱風天酒駕騎機車載林姓女子外出,
海報
,壓到路旁大坑洞,
置物櫃
,人車倒地受傷,
造霧系統
,林女癱瘓,
噴印機出租
,屏東地院昨依過失傷害等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0個月;林女家屬聲請國賠5百多萬,
貓狗外出提籠
,遭法院駁回。
24歲林姓女子兩年前,
冷凝回收設備
,南瑪都颱風後搭乘陳姓男子機車,
噴霧機
,行經長治鄉德新路一帶時,
彩色影印
,豪雨造成的大坑洞,
衣櫃
,讓兩人連人帶車摔傷,造成林女左側癱瘓,需長期臥床。
林女母親認為,颱風豪雨過後政府未盡勘查修補責任,連同醫療醫、看護費、無法工作損失及慰撫金等,要求國賠5百多萬。
法官現場勘驗後,以陳的機車是在離開坑洞58公尺後才發生車禍,且如機車是摔進坑洞才導致車禍,前輪應有明顯刮痕,但陳機車只有後輪破洞消氣,前輪無損壞、刮痕,不符常理,駁回國賠聲請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