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用警示器 抓不住它

台北市交通大隊引進的「車載式測速照相設備」因是朝車輛後方、而非前方發射雷達波測速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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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所以民眾使用的雷達警示測速器根本無法偵測到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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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「完全當機!」
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指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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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傳統的移動類比式測速照相設備較為笨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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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而且員警於架設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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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受限道路坡度和氣候等障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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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而「車載式測速照相設備」則是裝置於警車內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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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完全排除道路、氣候等障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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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「就算大風大雨,違規超速一樣拍得清清楚楚」。
至於坊間測速裝置警示器是否能偵測到「車載式測速照相設備」?「肯定不能,」廠商表示,「車載式測速照相設備」雖為警車定點取締,但是「偽裝」於警車內,且是朝車輛後方發射雷達波測速,即車子開過警車後才被測速,坊間測速警示器無法偵測到,「想要減速都來不及了!」
據了解,測速警示器業者多會在固定式測速照相桿「丟包」,即放置發射器,但均屬違法,電信警察隊已加強清除,警方還是呼籲民眾遵守限速規定,勿貪一時之快而荷包失血!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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