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控妻侵占理賠金 不起訴

基隆市陳姓女子今年初報警指控楊姓丈夫涉嫌家暴,府方維安 立委斥「只管鞋子 不管車子」,後來返回娘家居住,食品股偏空 別搶短,楊男否認家暴,江揆訪佳冬鄉:續編600億治水,還反控陳妻涉嫌侵占他535萬元車禍理賠金。基隆地檢署偵結,美參院外委會 同意對敘動武,認為陳女對理賠金都清楚交代流向,恒生稱台人民幣業務對港影響不一,用於家庭日常開銷及家庭債務,以美為例談陸生納保 綠批馬亂舉例,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楊姓男子5年前因工作發生車禍造成腦部受損,事後獲得職災保險理賠金415萬元,加上他任職的公司發給120萬元,合計535萬元。
陳女今年初向警方報案,指控楊姓丈夫涉嫌對她家暴,但楊否認,還反控陳妻枉顧夫妻情誼,涉嫌侵占他的理賠金。因她拋夫棄子,離家出走,他才會訴諸司法。
陳女供稱,楊姓丈夫受傷後由她照料,今年初他涉嫌暴力相向,她才會向警方報案,並回娘家居住。當年他的理賠金,她用來還了3筆家庭債務,合計231萬元,另以每個月6萬元計算,有2百多萬元用在5年多來的家庭開銷。
檢察官認為陳女對理賠金的大額提領都能交代流向,小額提領供做家用的證詞也可信。認為如果陳女有侵占理賠金的意圖,在拿到理賠金時就可侵占,不會分這麼多年提領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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