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租破呼吸管溺死人 業者緩刑

綠島出租機車及浮潛器具業者林姓婦人母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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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去年十月間因出租破損進水的呼吸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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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造成不諳水性施姓男子浮潛溺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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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事後與死者家屬以300萬元達成和解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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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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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判處母子各有期徒刑6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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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均緩刑2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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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須依約定支付賠償金。
判決指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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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66歲林姓婦人和兒子林姓男子(46歲)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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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在綠島風景區經營機車行,出租機車及浮潛器具給遊客,林男負責指導遊客浮潛,母子去年10月8日上午出租浮潛器具給施姓男子等人,並由林男帶領遊客到石朗浮潛區開放海域浮潛。
不過林姓母子事前未檢查浮潛器具功能是否正常,以破損進水的呼吸管租給施姓男子,林男明知對方不諳水性,且不會使用呼吸管,竟貿然向施男表示,在水中不必咬住呼吸管。
施姓男子溺水時,林姓男子未及時救助,直到其他遊客發現施男在水中毫無動靜而趕緊呼救,林男前往察看,但施男因溺水過久,臉部發黑,送往綠島衛生所急救,轉送台東馬偕醫院,再轉回台北馬偕醫院救治,延至10月27日凌晨死亡。
檢方將林姓母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,台北地院審理時,林姓母子認罪,並當庭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,法官因此予以緩刑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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