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得安樂窩/愛的購屋準則

剛結婚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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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跟娘家借住內湖的房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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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裡面都是三個姊姊曾經使用過的廚具、家具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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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熟悉又舒適。後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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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順應婆婆的想望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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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與公婆、高齡的奶奶和當時尚未結婚的大伯同住。一家生活在三十幾坪的公寓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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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雖然較為擁擠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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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卻感受到濃濃的親情流動。
女兒出生後,受到全家的寵愛,她的一個小小舉動,都被婆婆視為「天才」,驚呼連連。看著女兒在家中頻頻被喚著:「寶貝!好棒喔……」我心中浮現了一個家的藍圖:以「愛」為基底,且房子要寬敞,作為購屋準則。
第一個房子買在靠近公婆家(東湖)的汐止,房價較低又是新落成的大樓,讓女兒和新生的兒子擁有離爺爺奶奶家近,安全又快樂的童年。
四年後,女兒快要上小學,我喜歡大湖公園附近的環境,有新成立的小學和美麗的公園。趁著921房價大跌時,我們搬到一、二樓是商場,三樓以上是住家大樓的新屋。
這個三樓空了很久賣不掉,是因為家門前的空地存放著某玩具賣場的大型冷卻水塔。我們得知賣場即將搬離、房子可以議價的兩大優勢,賣掉汐止的房子,買下讓孩子可以盡情跑跳的新家。
兩個小孩從小學到中學,在家附近學會騎腳踏車,在學校偶遇五色鳥、喜鵲和大湖公園的白鷺鷥……生活就如同居住在鄉間般舒適。
幾年後,得知內湖即將興建高架捷運時,我們換屋搬進有名的「公教區」──大直,讓兒女在讀書風氣興盛、住宅環境單純的學區,度過叛逆的青少年階段。
隨著家的移動,看著孩子們健康、順利長大,我想,就是我要的安樂窩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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