帶客戶資料跳槽 2行銷人員遭訴

王姓女子和余姓女子原是台中市某家公司電話行銷人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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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2人離職後帶走客戶資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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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轉職到另家公司當業務經理和電話行銷人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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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將原公司客戶資料拿到新公司行銷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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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台中地檢署昨依洩漏工商秘密罪將2人提起公訴。
起訴書指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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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王女 (47歲)與余女(52歲)2人任職前一公司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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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曾簽下保密條款,同意客戶資料不得外洩,嚴禁留私人電話給客戶。3、4月間,王、余陸續離職,轉到另家公司任職,2人利用前一公司客戶資料,在新公司打給客戶,因有客戶向她們原先任職公司反映此事,原公司因此提告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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