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/月績未達開發票標準 不須變更為查定

台南市佳里區陳小姐詢問: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,

網購美食推薦

,最近因營業狀況不好,

排名優化

,銷售額未達統一發票使用標準(平均每月銷售額20萬元),

租車

,可否變更為查定課徵營業稅?
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:營業人如其營業規模已達統一發票使用標準,

客戶管理系統建置

,且具有記帳及申報能力,

微波食品

,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,

排名系統

,嗣後倘營業狀況不佳,致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統一發票使用標準者(平均每月銷售額20萬元),可按其實際營業狀況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,無須變更為查定課徵,以利推行使用統一發票制度。,

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, , , , , 。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。

回應已關閉。